

票证年代
朱 岭
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计划经济时期,各种大小不一、色彩不同、数量不等的票证,犹如花花绿绿的蝴蝶,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。当时,“吃”的票证有粮票、油票、肉票、鱼票、盐票、糖票、蛋票、香烟票、花生票、芝麻票、豆制品票等;“穿”的有布票、线票、棉絮票等;“用”的有火柴票、煤油票、毛巾票、肥皂票,日用工业品购买证、购煤球证,还有俗称“老三件”的自行车票、手表票、缝纫机票,以后又有电视机票、电冰箱票、洗衣机票(谓之新三件)。到了春节,加发春节补助票,其中有鱼票、肉票、海蜇皮票、粉丝票、鸡鸭票、年糕票、饼干票、糖果票、瓜子票……这些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票证,均按照家庭人数实行计划、定量分配供应。
在我的记忆中,当年票证是不亚于人民币的一种使用流通凭证。从某种程度上讲,它甚至比人民币还显得金贵,还难得;因为你即便手头有钱,倘若没有这些票证,仍然买不到那些商品。
那时在七宝镇塘南和塘北开设了两家国营粮店。那时大米都是计划供应。农民基本上是“交好公粮,分好口粮,留好储备粮,争取多卖爱国粮”。两家米店,早晨7点开始卸下一块块排门板后开门粜米营业,因一早人们要购买面条、面粉、馄饨皮子等,下午4点再插上排门板后打烊歇业。我那时寓居于七宝塘南的南东塘滩,所以,籴米常常去就近的塘南米店。
当时籴米,先得有购粮证,还得有粮票钞票,缺一不可。当时的粮票分全国粮票和地方粮票两种。在本省市内用地方粮票,到外地去则要用全国粮票,所以最吃香的是全国粮票,可以全国通用。粮票诞生于1955年8月25日,至1993年4月退出了历史舞台。当时上海粮票最绝的是有半两制的,这在全国是绝无仅有。那时籴米,要有全名叫“上海县居民粮油制品购买证”,简称“购粮证”,64开本,封面为淡咖啡色,被老百姓视为“活命簿”。第一页是户主和家庭人口、每月供应的总量,中间有12个月的表格,记录每月每次购粮的数量。每去买一次,粮店就在你的购粮证上记录购买时间、品种及数量,同时在粮店内的账本上一同记录一笔。粮店供应的米主要有两种:粳米(大米)与籼米,大米五斤,其余全是籼米。当然,籼米胀性足,烧得出饭。有时春节前,还会每家每户少量配置年糕、糯米粉和几斤糯米。我甚至在粮店还购买过山芋,每斤粮票可以买五斤山芋。粮食的供应按照“大户”和“小户”定量供应。每户家庭五人以上(包括五人)为大户,五人以下为小户。每人每月的粮食供应标准为:普通工人和城市居民男性30斤,女性28斤;学生25-28斤。只有那些从事重体力劳动者,如搬运工、煤矿工、铸锻工等,方可享受每人每月36斤的待遇。这个定量标准如果放在今天可能够吃了,但是那个年代少油缺荤,肚子里油水严重不足,特别能吃,显然这些粮食是不够的。
今天,票证作为一种历史的符号已经飘逝,现在票证业已进入了文化收藏的领域。然而,我记忆的闸门总会时不时地重新开启,品咂着那个年代苦涩的滋味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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