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丰街道大江路一处碎石场扬尘扰民,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督促整改——
消除扬尘污染 告别“灰头土脸”
经整治,大江路露天碎石场扬尘现象得到有效遏制。
记者 陈菲茜 摄
□记者 陈菲茜
在永丰街道大江路一处空地,一露天碎石场粉尘飞扬、噪音不绝,让对面工厂的员工们苦不堪言。今年3月,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这一问题后及时介入,并督促街道相关部门整改。如今,空地已恢复平整,碎石工具已基本搬离。
“我们通过新闻报道了解到大江路碎石场的扬尘问题。生态环境领域是我们公益检察的法定领域,所以我们通过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属地政府积极履职,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。”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袁政凯说。
经过现场勘查,检察官发现,该碎石场位于大江路88号南侧,其南侧离申嘉湖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0米,西侧离华星东河直线距离仅约1.5米。碎石场的北侧、西侧虽设置了围挡,但西侧临河围挡上的绿皮已脱落。在碎石场内,有四五处堆放着大量砂石、砂土等建筑材料以及废弃砖块等建筑垃圾,且均未覆盖防尘网。现场虽然没有作业,但有破碎、制砂、筛分等设备。
针对以上情形,检察官认为,属地政府未做到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处置,未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消除扬尘等环境污染,影响了周边生态环境,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。3月16日,区人民检察院对大江路碎石场扬尘问题立案。然而,受疫情影响,相关工作受阻。6月8日,检察官再次来到该处,发现碎石场外部围挡已被全部拆除,内部部分砂土已被清理,但剩余砂土堆仍未覆盖防尘网。此外,碎石场内多了一个土堆,占地约300平方米且未覆盖防尘网。
6月14日,区人民检察院向属地制发了检察建议,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,及时依法查处大江路露天堆放砂石、砂土等建筑材料的违法行为,责令相关主体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措施,消除扬尘隐患,并按期清理涉案地块上的建筑材料,修复受损生态环境。检察建议送达后,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,责令涉案堆场落实整改措施。
7月21日,检察官第三次来到该处查看,发现遗留问题均已整改,并与听证员、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连线。“通过这次‘回头看’活动,大江路的环境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,遏制了扬尘污染。”袁政凯说,检察机关通过媒体报道发现了该问题,因此选择公开听证的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和媒体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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